江苏物业纠纷起诉期限计算方法

天台法律咨询 2025-04-09
江苏省物业纠纷的起诉期限计算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之二,诉讼时效期间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不得超过十五年的时间限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诉讼时效期间内的最后一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权利人未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到物业纠纷中,如果涉及物业服务费用的争议,则起诉期限自知晓或应知晓费用纠纷之日计算,不得逾期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之二:诉讼时效期间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不得超过十五年的时间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诉讼时效期间内的最后一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权利人未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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